12月19日上午,省化工研究院与兰州助剂厂签订合作协议,标志着双方在长期友好合作的基础上,实现双方利益共同点和最大公约数。此次签约仪式上,双方就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、市场协同、改革共享、提质增效、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。
一是加强科技资源共享,增强核心竞争力。依托有机过氧化物链主企业优势,双方通过参与组建“甘肃省化工新材料创新联合体”的形式,形成新型创新合作组织和发展共同体,积极推动新材料、新技术、新产品的研发。二是协同打造高效绿色安全融合的精细化工产业体系,推动传统产业向产业链高端化延伸。围绕《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(2024—2027年)》工作部署,坚持以新能源、新材料市场化需求为导向,专注深耕各自细分领域,共同谋划中长期创新发展方向,探索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路径。三是全力推动改革工作落实。双方建立联建互助改革机制,互相推介新产品和业务,共享改革信息与资源,常态化开展对标学习,助力化工院早日达产,助剂厂取得更多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。四是充分利用双方自身产业链优势,抓住在业务系统、合作伙伴与自身资源之间的三向协同,构建协同营销机制,实现高效的营销管理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。通过助剂厂成熟的营销体系,带动化工院逐步建立完善统筹各业务板块的产品(服务)、市场、承揽、客户、资源、团队等六大体系。
双方将以本次合作签约为契机,携手实现“1加1大于2”倍增效应。
助剂厂、省化工院相关负责人参加。